为了让豆芽生长快,卖相好,一些不法商家会在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添加剂。日前,城厢公安分局就抓获了两名制售毒豆芽犯罪嫌疑人。
6月17日,城厢公安分局接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线索称,在辖区一超市售卖的绿豆芽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该物质是生产豆芽中严禁使用的添加剂,食用后毒性可在人体内累积,接报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该超市销售的毒豆芽展开调查。
城厢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张平
通过侦查发现这家超市的经营者他提供的这张他们购买毒豆芽的收款收据是他们自己伪造的。我们查出他这个毒豆芽实际上不是他们提供的那张收款收据上面的商家购买。
经过深入走访,民警们发现该超市是通过天九湾菜市场一豆芽批发点进货,经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此处并不是毒豆芽的生产源头。
城厢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张平
然后我们通过这个监控跟踪,还有便衣的走访,跟踪到他这个豆芽摊位的生产的作坊,是在华亭镇郊溪村雷公桥附近的一个民房里面。然后在2019年6月27日我们联合了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这个生产的豆芽作坊进行抽检。经检测,我们发现他们生产的这个绿豆芽里面也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这种物质。
在掌握一定的证据后,7月17日,城厢公安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赶往华亭镇郊溪村,将涉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现场查获绿豆芽千余斤。
城厢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张平
经审讯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在2014年左右就在莆田地区生产销售绿豆芽的,之前他们的生产地点是在城厢区霞林街道六步桥,在近两个月才搬到华亭郊溪村那边,这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余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莆田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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