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荔国土资挂告〔2019〕01号
经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莆茘土〔2019〕1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工业用途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LG挂-2019-01号宗地位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首期控规内,面积为9566.65平方米(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分局莆规荔〔2017〕39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系数≥40%,1.3≤容积率≤3.0,10%≤绿化率≤20%,建筑层高≤8米、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非生产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200.9万元,每次加价幅度1.5万元,竞买保证金40.18万元。
LG挂-2019-02号宗地位于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二期控规范围内,面积为50690.33平方米(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分局莆规荔〔2017〕39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为:一类工业用地,建筑系数≥40%,1.3≤容积率≤3.0,10%≤绿化率≤20%,建筑层高≤8米、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建筑高度≤21米,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1196万元,每次加价幅度7.6万元,竞买保证金239.2万元。
宗地以净地挂牌出让,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出让宗地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准入行业为金属制品业,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出让宗地项目建设、生产须符合环保要求和现行的产业政策,投资强度、产值强度、税收强度、开发建设期限需符合莆政综〔2017〕2号文件要求。主要指标:投资强度≥400万元/亩。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含耕占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开发平整费、契税。
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未完成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前未如期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除外),本市范围欠缴土地成交价款、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要求参加竞买对象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该宗地块的准入产业类别(以工商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本次挂牌交易仅接受竞买人单独申请。
2、参加竞买的须提供材料:工业用地挂牌交易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委托代理人竞买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预申请保证金原件、复印件(申请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明了,纸张大小为A4;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证明与原件相符)。
3、已缴纳预申请保证金竞买人的可不必再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即竞买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并上传相关凭证,经挂牌人审查确认后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意向竞买人可于2019年3月25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查询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19年3月25日 8时0分0秒至 2019年4月22日16时30分0秒
3、挂牌交易期限: 2019年4月15日 8时0分0秒至2019年4月25日 16时3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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