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游县法院依法宣判,黄寿永犯诈骗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63000元。
2011年年初至2011年10月间,仙游县鲤城街道人黄寿永虚构投资合股项目和其在台湾经营生意、建寺庙等事实,多次诱骗妹妹黄某出资合股,共诈骗金额13万余元。此后,黄某多次向黄寿永索取分红未果,发现上当受骗,遂报警。2012年10月,仙游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黄寿永涉嫌诈骗一案,并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2017年1月,黄寿永为逃避警方追捕,在莆田市南门汽车站附近,以其捡到的苏金统居民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为模板,以200元的价格雇人,伪造照片为黄寿永的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各1张。当月28日被仙游警方抓获归案。 来源:莆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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