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多收停车费,被省物价局通报,莆田有车族注意这些收费标准!
来源:海峡都市报
省物价局曝光☟☟
今年3月中旬,
福建省物价局在全省范围内
组织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
检查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单位810家,
发现15起价格违法案例。
其中,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6起,
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的市区道路停车泊位,
未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
第一小时内3元/辆次的收费标准执行,
实际收取5元/辆次。
通报消息出来后,不少市民表示“见怪不怪”,且有市民说,往往实际收费还会比5元/辆次更高。“车一停就先收10元,半小时后开走了,收费员也不会退。”市民陈先生说,当时是人工收费,显得十分随意,车主往往不愿纠缠,常吃闷亏。 针对城区梅园路、文献路等收费乱象,海都报也曾多次曝光,发现收费员手上只有5元的票据,根本就不会出现收费3元的情况。而收费单位龙桥街道办、镇海街道办则多次以因收费刚试行,收费员业务能力层次不齐等为由搪塞。 实行电子收费后 投诉大大减少
5月底,城区荔城大道(部分)、
梅园路、东园路和学园街(部分)
开始试行停车电子收费,
按机动车停车1小时内收费3元,
每超过30分钟,加收3元,
一辆车当天最高收费40元。
据称,此举不但有利于防止乱收费,
也可控制逃费现象。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梅园路、东园路等路段,发现收费员手上都拿着一个智能收费终端机,已经停在车位上的车辆进行车牌扫描,录入停车信息,同时打印机会打印出车辆的停入信息。若有车主离开时,收费员在智能收费终端机可选择驶离对应的车位,就能弹出车辆结算界面,车主可通过现金或微信的方式支付停车费。收费员郑先生说,有了这个设备,收费有理有据,双方都不会有异议,省去了很多麻烦。
多位车主也告诉记者,自从电子收费后,才是真正按收费标准执行,免去了很多争端。记者还了解到,当车主驶离停车位时,若收费员不在,车主可以先行离开。收费员之后可通过智能收费终端机的“未付离开”选项,将车辆驶离信息录入终端,等到车主下次停车缴费时一起补缴。不过,此前也曾出现过,车主驶离停车位后,收费员忘了将信息录入系统,车主便需多交停车费。
对此,负责收费的莆田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很小,若因此出现纠纷,可以通过查看现场的视频监控进行调查,车主也可拨打18159070688投诉。
【莆田市区部分道路收费标准】
● 机动车
路内停车场主干路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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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7:30时至21:30时收费
其余时间免费
计时收费:
停放1小时(含1小时)每辆次3元
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3元
(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
同一辆车当天停放最高收费40元
计次收费:5元/次
(30分钟以内临时停车免费)
市区执行停车收费的共计10条主干道:分别为荔城路(东圳路至莆阳路段)、学园路(东圳路至南园路段)、胜利路(东圳路至荔园路段)、八二一街(东圳路至莆阳路段)、延寿街(东圳路至天妃路段)、莆阳路(八二一街至荔城路段)、文献路(八二一街至荔城路段)、梅园路(八二一街至荔城路段)、东园路(八二一街至荔城路段)、东圳路(八二一街至荔城路段)。
试行停车电子收费路段:荔城大道(部分)、梅园路、东园路和学园街(部分)4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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