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编织自己 于 2015-4-1 11:05 编辑
昨日,我市首批28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从今日开始,对拒不退出市场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属非法营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依法查处。 据了解,考虑到这批出租汽车司机已在莆田工作多年、对本地路况比较熟悉、驾驶经验比较丰富,3月15日,我市国有全资出租汽车企业——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出台了非营利性出租车经营模式和原有偿经营权到期出租汽车折旧回收奖励方案。 这批出租汽车司机可到市交通出租车运营有限公司报名继续经营出租汽车,日定额按照180元/天·辆,每月按28天包干,一共5040元,于每月25日一次性缴纳;原先,司机在该公司经营要按250元/天·辆,每月一共缴纳7000元,在其他出租车公司也差不多,一个月要多交2000多元。(东南网) 从4月1日起至5月31日,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莆田市交警支队,将对全市20个重要区域开展出租车整治工作,对经营权到期仍上路运营的车辆,将强制“退市”,并对不打表、拒载、议价等行为进行查处。
据悉,这20个重点查处的区域分别是仙游汽车 站、枫亭汽车站、仙游火车站、城区新车站、天九湾路段、阔口、黄石镇、旷远公司荔园加气站路段、城区十字街、南门旧车站、原公交车站路段、涵江火车站、涵 江汽车站、商业城、旷远公司涵江加气站路段、莆田火车站、笏石汽车站、埭头汽车站、石城码头路段、文甲码头路段。(海都网) 也不是第一次查处了,糟糕的运营状态总是反复发作,不知道这次可不可以打击得彻底一些{2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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