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城厢分局驾驶员陈武公车私用,给予开除处理。
2.城厢区华亭镇云峰村村委会违规集体聚餐,村委会主任王建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城厢区灵川镇村建规划服务中心职工陈开泉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灵川镇副镇长郑婷婷受到通报批评。
4.城厢区政府驾驶员李步华公车私用,给予辞退处理;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机关后勤中心负责人姚林健受到通报批评。
5.城厢区委统战部的驾驶员陈顺进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翁福铭受到通报批评。
6.城厢区工商局驾驶员邱梅荣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工商局副局长戴建雄受到通报批评。
7.城厢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法制员黄晓违反工作纪律,慢作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莆田科技技术职业学校校长陈少伟违规集体聚餐、超标准接待,校长陈少伟、校党支部书记陈金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协管员陈清琳违反工作纪律,予以辞退处理。
10.城厢区霞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员陈溢林违反工作纪律,给予解聘处理。
11.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程德军在项目拆迁安置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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