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闽中 于 2012-12-28 09:04 编辑
西一环即将拍卖的一块地,可能成为仙游的第一栋高级写字楼,以仙游目前情况,拍出应该是不出意外!!!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组织对仙游县PS-2012-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鲤城街道玉井村,宗地编号为PS-2012-30号。本出让宗地功能为城市综合体,包括商场、商店、SOHO办公、商务公寓、住宅,其中商场、商店、SOHO办公、商务公寓用地拍卖出让面积2.6667公顷,商服、住宅用地拍卖出让面积6.5516公顷。按照规划确定的不同土地用途和不同使用条件细分为A、B、C三个地块(其中:A地块2.6667公顷,B地块2.8573公顷,C地块3.6943公顷),以实地放样为准,四至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 (一)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A地块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商务公寓);B、C地块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商务公寓)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7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交付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半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半内全部竣工。 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一)、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按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1、A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6667平方米(约40亩),用地性质:商业、SOHO办公、商务公寓 (1)容积率>1.0且≤3.5; (2)建筑密度≤35%; (3)绿地率≥30%; (4)至少建一栋标志性建筑,主体建筑高度≥130米,总建筑高度≥150米,建筑宜临学府路(北一环路)设置,且临城市主干道侧应留出足够的广场面积。 2、B地块用地面积28573平方米(约43亩),C地块用地面积36943平方米(约55亩);B、C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 (1)容积率>1.0且≤3.2; (2)建筑密度≤25%; (3)绿地率≥30%; (4)商业只能沿西一环路布设,商业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二)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土地受让人可合理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其功能应综合考虑商业、人防、地下管线、消防、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 (三)本拍卖地块受让人必须按照仙政规[2012]13号文确定的规划条件要求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经县规划部门审查并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四)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由县规划部门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实地放样后,方可正式施工建设。 (五)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划要求对该规划地块内的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有线电视、绿化(包括屋面绿化)、夜景、区内道路、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点等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一)在出让地块内须按规划设计要求至少建一栋标志性建筑,主体建筑高度≥130米,总建筑高度≥150米,要求土地受让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该建筑必须先行动工及竣工,或与住宅同步动工、同步建设,否则不予办理住宅销售许可手续。 (二)学府路(北一环路)、西一环路阳台为封闭式阳台。 (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分级配建要求;鉴于该地块东侧已规划配置综合幼儿园,本地块可不考虑配建独立幼儿园。 (四)若土地受让人累计中断建设期限满3个月的,应将该宗土地使用权退回给仙游县政府,其地上建筑物按现状评估价30%予以补偿,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按30%予以退回。若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处理。 五、拍卖地块条件 本地块按现状净地拍卖出让。 六、拍卖时间和形式 在拍卖出让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 拍卖保留价的确定按该地块的土地评估价为参照价,以不低于该土地评估价的原则确定。 七、竞买对象及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按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曾经开发过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房地产业绩(提供照片等资料)且2011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在符合竞买人资格后交付竞买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之后,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在仙游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者,不予申请竞买)。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仙游县注册成立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所有竞买人必须以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八、税金费缴纳办法 (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十日内缴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失地农民保障金),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耕地占用税、契税、征地管理费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按规定另行缴纳,耕地占用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 (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金,若逾期未缴清的,属于违约,土地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并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取消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要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金及向仙游县招投标中心支付拍卖交易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事项 1、竞买申请及拍卖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五层)。 2、竞买申请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7日(工作日内)。 3、拍卖时间:2013年1月8日9时30分。 4、具体内容见网站发布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 十、本拍卖出让公告由仙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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