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拍卖出让 PS 拍 -2018-07 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 局委托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上午 10 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 拍-2018-07 号该宗地(北岸经济开发 区妈祖城加油站地块)位于北岸山亭镇(具体 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986.45 平方米。
PS 拍-2018-07 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 地-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 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 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 局莆规审 [2018]28 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 标:(一)建筑密度≤20%;(二)容积率≤0.3; (三)绿地率≥15%;(四)主要出入口:南侧。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 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 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 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 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 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 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 的闽政【2017】43 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 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 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 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 拍-2018-07 号 地 块 为 人 民 币叁佰 叁 拾 万 元 整(¥3300000 元)。竞买保证金须在 2019 年 4 月 3 日 17:30 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 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 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 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 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 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 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 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 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 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 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 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 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 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2、开户 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 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 9040210010010000183096;3、开户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 位 : 莆 田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 账 号 : 13441501040004271。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 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15 至 2019 年 4 月 3 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 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 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 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 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9 年 3 月 15 至 2019 年 4 月 3 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 人引导的,可与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0594-2616166 15960508880
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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