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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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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2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布时间:2008-11-03  来源:统计局

       住房条件的好坏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完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维护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权益,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莆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把这项工作列入了“十一五”时期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根据莆田市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关于住房保障对象的标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为市区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是指申报家庭成员全年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奖金在内的一切合法收入)在30000元以下;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家庭内部(指夫妻双方和未婚子女)有2个及以上的城区(荔城、城厢、涵江和秀屿)正式户口(非农户口)。根据此标准,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区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镇(七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镇是指:龙桥办事处、凤凰山办事处、霞林办事处、涵东办事处、涵西办事处、拱辰办事处、镇海办事处和笏石镇)进行调查。
    根据莆田市统计年鉴资料显示,莆田市2006年户籍总人口306.97万人,全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户为3.34人,人均家庭总收入为13426.42元,可支配收入为12274.47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7.51平方米。中心市区低保线为每月220元。全市较低收入户平均每人全年家庭总收入为8861.18元,全年家庭总收入为26583.54元(按一家三口人计算)。因此我市将家庭年收入30000元作为纳入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收入线标准。
    据统计,市区共有10.91万户,人口41.84万人。其中,荔城区有2.66万户、9.06万人;城厢区有3.47万户、15.42万人;涵江区有2.13万户、6.06万人;秀屿区有2.65万户、11.3万人。本次调查计划抽取样本2000个,实际调查样本1629个,其中有效样本1596个(其中33户属于人均居住面积大于20平米以上,不符合市区低收入家庭的条件,故删除),有效样本率为97.97%。通过对调查所取得的大量数据进行处理,我们得出了本次调查所需的汇总数据及结构数据,并通过深入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了本次调查结果。
    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较为突出
    调查数据表明,莆田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的自身状况较差,住房困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家庭收入情况
    调查户中:家庭年收入6660元以下的354户、家庭年收入6661-13320元517户、家庭年收入13320-20000万元513户、20001-30000万元245户,分别占21%、32%、31.4%、15%。由此可见,低收入家庭的年收入主要是在6661-20000之间。在低收入家庭的资产合计中,有79%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是106334元。在这样的收入水平下,低收入家庭仅靠自身的经济实力是很难实现改善居住条件的。
                                                  单位:户、人
地区 6660元以下 6661-13320元 13321-20000元 20001-30000元
户数 人口数 户数 人口数 户数 人口数 户数 人口数
荔城 109 271 192 615 215 711 114 381
城厢 80 246 58 191 79 281 44 173
涵江 105 286 181 633 156 603 67 285
秀屿 51 153 76 229 53 194 16 62
合计 345 956 507 1668 503 1789 241 901
    (二)同住人口情况
    据显示,被调查户中1人家庭户84户,2人家庭户290户,3人家庭户591户,4人家庭户419户,5人以上家庭户245户,有965户的家庭人口数在三人及以下,这说明以小家庭为单元居住已成为主要居住方式。
    (三)自有产权居住情况
    自有产权居住的居民家庭占调查家庭的36.8%,非自有产权居住(包括租住、借住、租赁补贴住房、实物配租房)的居民家庭占调查家庭的63.1%。说明非自有产权居住是居民居住的主要方式,大部分人是借住住房。在自有产权住房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占29.8%;大于10平方米小于等于15平方米的最多,占35.2%;大于15平方米小于等于20平方米的占35%。自有产权人均居住面积主要集中在大于10平方米小于20平方米范围内。
    (四)享受住房保障情况
    据调查目前,享受政府租金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偏少,只有4%,而且补贴金额在100元以下居多,占56.6%。随着物价指数的不断上涨,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更加困难,这样势必会影响这些群体的生活质量。
    二、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
    据调查,在有住房需求的1129户家庭中,意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653户,所占比例高达57.8%,意向领取租金补贴的288户,所占比例为25.5%,两项合计高达83.3%。而打算租赁经济适用房的仅占7.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热情也随之高涨,但由于收入有限,商品房难以企及,因而把改善住房的主要希望寄托在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领取租金补贴也就是廉租房建设上。

    三、实施宏观调控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虽然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的欲望强烈,但据统计,家庭能承受的最高月供,500元以下的有44.1%,501-1000元的有48.2%。两项合计, 能承受1000元以下月供的家庭达92.3%。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根据大家的购买能力,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据调查家庭能承受的最高月租金,50元以下的占23.2%,51-100元的占31.9%,101-150元的占22.02%,合计77.12%。说明很多家挺能承受的月租金是在150以下。这就需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特别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行政事业单位的自管公房出售等资金中筹措,尽量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负担。
                               (执笔:王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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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20: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统计,市区共有10.91万户,人口41.84万人。其中,荔城区有2.66万户、9.06万人;城厢区有3.47万户、15.42万人;涵江区有2.13万户、6.06万人;秀屿区有2.65万户、11.3万人。




全市有300多万人口,市区人口才41.84万人,城市化太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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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08: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据只能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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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09: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低收入家庭都住很大的“别墅”呢!有天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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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19: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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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19: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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