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原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仍按旧拆迁法执行(新的拆迁法早已出台并生效),拆迁用户的住房多是百年老房屋,都带有庭院,开发商宣称庭院地面没有建筑物属于空地,土地归国家所有,庭院的面积不计入拆迁面积,只对庭院地面有进行铺设装修材料的部分进行评估赔偿,每平方只有二十多元人民币不等。百年老房子大多都是土木结构,开发商每平方只给予几十块的补助。价格之低,让人乍舌。为什么新的拆迁法已生效并实施,为什么开发商能在政府的支持下唯利是图,严重侵害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 政府的介入让人质疑。当时,有些拆迁户认为补助不公,拒绝签订拆迁协议,政府却出面干涉,让有工作单位的拆迁户的家人不必上班,回家做动员拆迁工作,直至拆迁协议签完后,方可上班。 第三, 开发商和政府全然不顾拆迁户的感受,只冲着利益为所欲为,房子安置的问题整整过了漫长的十年尚未解决。开发商没有一点的良知和道德,从没有给安置户一个解释,政府也不闻不问(难道政府只负责协助开发商拆房吗?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这难道不该质疑吗?! 第四, 开发商从不征求拆迁户的意见,随意更改原拆迁协议的楼房结构,价格也无需与拆迁户商定,直接由开发商宣布了事。有如此的“魄力”,到底背后谁在撑腰?!据说开发商还是省人大代表,人民代表为人民,该开发商是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坑人民。这人民代表的身份从何而来?也值得质疑!其取得人民代表的资格,到底是为了图什么?!难道只是为了在作奸犯科的时候有个保护伞吗?! 第五, 拆迁户原有的百年房屋大都只有一层,开发商“充分利用土地”,把它盖成22层的高楼,颗粒层和底层作为拆迁安置房,好楼层全部作为商品房均以高价卖出,销售一空。如此的霸道,与土匪有何区别?!还恬不知耻的要求拆迁户以每平方3800元人民币的高价购买超协议的房屋面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此的敛财,实在是让天地共愤!! 政府如果不出面解决这个问题,还是人民的政府吗?这个社会还有地方讲道理吗?多少老人在漫长的十年里,翘首以盼自己归家的日子,却死在了等待的路途中。他们的灵魂何处安歇?! 请问开发商良心何在?人民政府为人民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