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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莆田市城厢区坂头中学的编号为E3503020301200124001的城厢区坂头中学建设工程--高中部分(勘察设计)已由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以莆城教[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坂头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建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城厢区坂头中学建设工程--高中部分(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坂头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6202.81㎡,总建筑面积30458.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708.90㎡,地下建筑面积2750.00㎡。建筑占地面积5176.09㎡,建筑密度19.75%,容积1.06,绿地率34.20%,机动车停车位5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22辆。 一期建筑面积17669.04㎡,其中:1#综合楼建筑面积3769.38㎡,2#教学楼建筑面积3663.06㎡,3#宿舍楼、食堂建筑面积6830.56㎡,5#食堂、合班教室建筑面积3038㎡,6#门卫建筑面积30㎡,L-1连廊建筑面积168.48㎡,L-2连廊建筑面积169.56㎡。二期建筑面积12789.86㎡,其中:7#综合楼建筑面积6391.08㎡,8#综合楼建筑面积3648.78㎡,地下建筑面积2750㎡。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楼、2#教学楼、3#宿舍楼、食堂、5#食堂、合班教室、6#门卫、L-1连廊、L-2连廊,配套建设场地平整、室外道路、广场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大门、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综合管线工程等室外工程。二期建设内容包括:7#综合楼、8#综合楼、地下室,配套建设场地平整、室外道路、广场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室外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9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900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含基坑及边坡支护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及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①为完成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以及工程审图、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钻探清表,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管线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及附属工程、基坑支护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土壤氡浓度检测包括绿色建筑送审查时所需的一切资料,不含环评)、附属配套工程设计(不含供配电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相关配套和临时设施工程的设计、建设报审、招投标和施工所需的全部图纸设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图纸审查、论证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③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建设单位:莆田市城厢区坂头中学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坂头东 项目投资:15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 18310.42m2,总建筑面积 24302.88m2,建筑占地面积5795.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教学综合楼、2#体育馆、3#门卫、配电房以及地下车库、围墙、大门、运动场、景观绿化、道路及广场硬化、室外管网、消防水池、设备购置等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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