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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期:网络普法|认识“帮信罪”,不当“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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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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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5 16: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信莆田2024-03-14 09:10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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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诈骗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花样繁多,各种手段让人防不胜防,而“帮信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帮凶”。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那么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们先从一起案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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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家住百善镇的王某(化名)听朋友介绍,如果把身份证、银行卡等借给别人使用,可以赚取一些中间费,但别人具体做什么王某并不知情,然而朋友信誓旦旦地表示,只是出借,自己也没做骗人或者违法的事情,不会有事的,还能赚点生活费,王某便动了心。在朋友的介绍下,王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及相关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协助他人刷脸验证转账。经查询,王某名下多张银行卡共计进账39万余元,出账38万余元,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件,直接关联被害人资金4万元。王某从中非法获利8000元。2023年1月,王某被公安民警抓获。2023年6月,王某被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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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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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抱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在低成本高回报的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所有一夜暴富的美梦背后早已标好代价,要靠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生活,千万不要因一时大意或贪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付出无法挽回的惨痛代价。希望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工具人”,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ND

  审核|廖小波庄闽
  编辑|吴智锋
  供稿|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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