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2646 | 回复: 1

[便民服务] 仙游赖店道路征收管理所资产租赁项目公告

[复制链接]

6

主题

0

帖子

121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

莆币
0
发表于 2023-11-15 10: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便民服务
行业: 其他服务
联系: 郑先生
电话: 18959505665
仙游赖店道路征收管理所资产租赁项目公告
为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莆田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对仙游县赖店道路征收管理所(坐落:仙游县赖店镇涂山村南丰中街362号)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仙游赖店道路征收管理所资产租赁项目
二、标的概况:
仙游县赖店道路征收管理所(占地面积约3300㎡,其中建筑面积约1700㎡),招租标的以现有现状实物为准。
租用年限:三年。
租金:本次招租报价最低限价为580000元/年,以实际中标价为年租金(第二年起(含)每年按3%递增)。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3.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赁要求
1.承租人不对租赁物进行结构性改造,不得擅自拆改、破坏租赁物现状。
2.承租者需要对租赁物(包括水、电、气等线路)进行装修及改造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并将相关材料报出租人备案,并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行。对租赁物(包括水、电、气等线路)装修、改造由承租人投资并建设,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无偿归还出租人,增加的附属设施、装修的剩余价值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予任何补偿。装修、改造期间承租者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程质量满足安全要求,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生损坏或人身安全伤害的,承租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者对租赁物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所从事行业有关证照,对承租期间具有保护义务。
4.承租人在经营中需符合环保、卫生、防火、安全等要求,租赁物不得用于从事娱乐等有污染、有噪音、有明火作业等的经营业务或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危险品、废品及存在安全隐患项目。
5.不得转让租赁物经营使用权。
6.租赁期间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7.遵守租赁合同规定的所有款项。
8.个人意向承租的必须本人亲自参与投标。
9.如遇政策性拆迁或招租方发展需要,合同自然终止(终止时间以政府或招租方通知搬迁时限为准),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双方据实结算租金;
10.本次招租以现状进行招租,原承租方目前仍在使用招租标的,待本次招租完成后1个月内清场;租赁场所的状况以本招租公告和现场实地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实地察看了解租赁场所基本情况,进入开标会现场后,则表明已完全了解租赁场所,完全接受租赁场所现状,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11.成交后,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按包干价2500元一次性支付。
1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报价承诺函;
(2)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或企业须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标的物的使用必须符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单位或企业负责人无法到场,需参会人一并提供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均须密封(单位或企业另须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
2.最高报价中标。在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高于底价且为全场最高的报价作为中标人;若有投标人报价低于标的物租赁底价,则该报价作废标处理。
3.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时,标的物投标报名人数不足3家,则标的物做流标处理。
4.若标的物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且均高于底价为全场最高报价时,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为最终中标人。
5.经过审查,若标的物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且其资质和报价(高于底价)均符合公告要求的,即为中标人。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项目的标的物的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40000元)。
2.投标人为单位或企业时,须以单位账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个人汇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为个人时,须以本人账号转账。
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
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莆田分行,账号:5919 0349 0910 918)。
3.转账时必须备注“仙游赖店道路征收管理所资产租赁项目标的物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若无备注或备注不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保证金须缴交的截至时间为11月26日23:00,逾期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未中标的可在开标会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投标人恶意干扰招标活动的;在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不接受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240000元),在租赁合同签约前,通过汇款缴纳。若逾期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存在将标的物转租、擅自拆改、损坏租赁物等违反合同规定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扣罚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九、时间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或需要前往实地查看标的物,请在2023年11月26日前来电联系,逾期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和标的物现状,不再提出异议。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7日16:00,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327号高速公路大楼3层会议室。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7日16:00,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327号高速公路大楼3层会议室。
十、获取招租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莆田**网(www.ptfish.com)、莆仙网(bbs.0594.com)、莆田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司务公开栏、租赁标的现场发布。
招租文件通过百度网盘链接下载查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Fes1fzgy4ugbylUL4qnCA?pwd=ptct 提取码: ptct)。招租文件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莆田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327号高速大楼3楼;
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8959505665。
(2)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古民居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城门街110号6楼;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94- 5566896。
(3)招投标监督机构:莆田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4-2359135。
莆田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莆田市古民居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2023年11月15日

8

主题

3480

帖子

7198

积分

白金会员

Rank: 7Rank: 7Rank: 7

莆币
0
发表于 2023-12-5 10: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爆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