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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南日岛东岱村南日岛东部海产品加工园码头及卸货区使用权重新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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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8 16: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日海洋集团 于 2023-4-28 16:39 编辑

我司拟对南日岛东岱村南日岛东部海产品加工园码头及卸货区使用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现欢迎具有资格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     
1、项目名称:南日岛东岱村南日岛东部海产品加工园码头及卸货区使用权重新招租
2、招租目的:为了有效利用南日岛东部海产品加工园码头及卸货区域,促进东岱湾渔业生态养殖及当地渔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位置及规模:本次招租的码头及卸货区位于南日岛东岱村南日岛东部海产品加工园内,面积约为400平方米。(具体详见下表)
名称
面积
租赁期限
招租期的标底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码头及卸货区的使用权
约400㎡
2023年5月13日-2023年12月31日
52000
13000

4、招租需知:该招租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国家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原因,本租赁合同随即终止,招租人将承租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和结余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要求进行补偿或赔偿。
5、招租的相关要求:(1)租赁期内,在不影响园区施工的情况下,码头可用于人员上下岸及水产品装卸。(2)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外包、不得堆放砂石料及承重物品、不得营运违法或者禁止的物品,如发现中止合同。(3)在租赁期内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4)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招标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5)在租赁期内,如遇招标方园区施工,需服从承租方及施工单位现场安排,包括码头及卸货区的使用及车辆、人员的进出等。若不服从安排,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收回码头及卸货区的使用权,且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配合加工园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管理,若有必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停止码头区域作业施工。(详见招租文件)
6、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单位(竞标企业或单位法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2)以企业、单位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现场提供)。且意向承租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意向承租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现场提供)及投标保证金凭证,意向承租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7、招租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427日起至2023年56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名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海山村**东路170号,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招标文件下载网址: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
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位置图2023.jpg

招租文件- 南日岛东岱村海域南日岛东部海产品码头及卸货区重新招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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