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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有关规定,荔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莆田市荔城区城涵东大道南侧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位 置:荔城区西天尾镇 面 积:14.2269公顷 用地范围:西天尾镇北大村、龙山村 公示期限: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6日 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莆田市荔城区城涵东大道南侧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9日
莆田市荔城区城涵东大道南侧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依据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龙山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北大村、龙山村,共1个镇2村。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4.2269公顷,其中:农用地13.4011公顷,建设用地0.0649公顷,未利用地0.7609公顷。 三、必要性 通过本地块工业用地的建设,满足片区用地需求,提升集约节约土地利用水平,降低用地成本,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增加就业岗位,吸收周边劳动力。通过本地块城镇住宅用地的建设,可改善周边住房需求,做到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四、用途和功能 方案用地总面积14.2269公顷,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陆地水域(河流水面)。其中工业用地5.8928公顷,完善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目标;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3699公顷,拟建设住宅小区,拓展片区居住空间;防护绿地面积3.4880公顷,实现隔离绿化带,美化环境功能;公路用地面积1.7397公顷,完善城市道路路网,方便通行;河流水面面积0.7365公顷,实现防洪排涝,改善环境,维系生态功能。 五、项目的公建配比情况 公益性用地包括公路用地、防护绿地和河流水面,合计5.9642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1.92%,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效益评估 本方案可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各类保护区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涉及文物点。 本方案成片开发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区域。本方案成片开发拟实施范围内不涉及的生态公益林。 总结,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 八、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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