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丁堡友好医院资产招租公告 经批准,我司将爱丁堡友好医院、办公及医疗设备等资产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情况:爱丁堡友好医院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华秀路350号,房屋总建筑面积(C3-1#、C3-2#、C3-3#)22254.59㎡、医院办公、医疗设备。 (二)租赁期限:“6+9”年(租赁期限暂约为6年,自租赁合同签订日至2029年2月23日;若我司与产权方协商一致续租或购置其一、二层不动产,租赁期可再延长9年),其中免租期3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招租底价为19.2元/平方米·月(含税),实际租金以建筑面积乘以中标价计算,递增率为每三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收取,承租人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缴纳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在租金里,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房屋用途:医疗健康服务。 (五)承租条件:1.承租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竞租人为法人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竞租人有一年及以上医疗机构运营期;4.竞租人承诺承租房屋作为医疗机构使用。 二、投标方式 (一)按照单个标的进行现场报价,价高者得。 (二)现场报价活动开始,招租人现场公布本标的的最低限价及加价幅度,参与本标的的投标人开始填写报价单并交给招租人,由招租人公布各投标人中的最高报价,产生本标的的第一轮的最高报价;第二轮以第一轮的最高报价为最低限价,各投标人以不低于第一轮的最高报价进行再次报价,依此类推,直至现场参与本标的的投标人不再报价止,为最后一轮报价,最后一轮的最高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最高报价者即为本标的的中标人。 (三)投标人填写报价单时,报价须不低于公布的最低限价,加价幅度必须是0.5元∕㎡·月或其整倍数,所填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投标人须认真填写报价单,报价单填写不明、涂改、未签字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按违约处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四)报价会当天,经审查合格的标的的投标人只有一家的,且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的,则该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三、招租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6日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现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16:00前(以银行对账单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公开招租须知。 五、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相当于3个月的中标租金缴纳。 (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纳。 六、公开招租现场报价时间 2023年2月17日上午9:30。 七、公开招租现场报价地点 爱丁堡友好医院9楼会议室。 联系人:小杨/小祁,联系电话:18905042505/15860010467 。 爱丁医院管理(莆田)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爱丁堡友好医院资产租赁投标须知 一、本次公开招租活动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进入报价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对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标的物现状、品质、数量、面积等有任何异议。 三、报价会开始前半小时内,意向承租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保证金缴款银行对账单,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意向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视同放弃参与该投标并自行承担因不可预测产生的相关责任。 1.投标保证金金额:标的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应在招标人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爱丁医院管理(莆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莆田分行 账 号: 415676175760 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由招租人按程序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则直接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 五、本次招租中标公示期为3天,公示完且公示期无人投诉情况下,招租人向承租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参考附件1)及《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参考附件2),并将须缴纳的款项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若逾期不签订合同或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取消其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返还并承担招租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各意向承租人必须自觉遵守招租现场会秩序,不得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返还,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意向承租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该房产按现状进行租赁,租赁期内该房屋及自有附属设备的管理及维修的责任与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 八、特别说明: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承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间合法合规使用招租人移交的资产,对自身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全面负责,尤其对医疗安全、治安保卫和安全防火等工作负全责。若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或发生安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行政及经济等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 2.承租人有义务妥善使用招租人移交的资产,应负责日常对资产的维修、保养,使资产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租赁结束后,房屋装潢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购买的移动设备由承租人自行搬离,清理各类包含但不限于医疗垃圾、办公垃圾等。承租人应按照移交清单返还移交资产,并保证最终所移交的资产可以正常使用,双方确认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进行资产清点造册登记; 3.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非因自然损耗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予以修复或经济赔偿; 4.上述房产租赁期内,中标承租人须同意招租人因公司经营需要将租赁房产用于抵押贷款融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上述房产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变更租赁协议。 6.上述房产如遇拆迁或政府政策性调整需收回房屋,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租金按实结算。 7.本物业免租金装修期为90天(3个月),合同期含装修期,即第一个计租年度的前三个月。 8.承租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装修,但应于改造或装修前将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报招租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承租人保证装修工程及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有关手续费及改造或装修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装修过程涉及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九、投标须知解释权归爱丁医院管理(莆田)有限公司所有。 注明:参加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熟知本《投标须知》条款。 联系人:小杨/小祁,联系电话:18905042505/15860010467 。 爱丁医院管理(莆田)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详细公告及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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