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莆田城厢区霞林街道屿上村附近的木兰陂坝下,每当涨潮时,附近的村民便蜂拥而至,在溪中打捞一种细细长长的透明生物,这透明生物可以清楚地看见它的骨骼,两只黑黑的大眼睛特别地明显。这便是被当地人称为“软黄金”的鳗鱼苗。即使是半夜涨潮,天冷雨至,村民们仍热情高涨,都想着能一夜赚个上千元。
鳗鱼苗收购价一涨再涨引众村民捞鱼
海都记者了解到,此处位于木兰溪下游,是海潮汇流处。每年的十二月至次年一月间,海鳗鱼选择回流繁衍,受到大坝阻拦,导致了大量的鳗鱼苗在此聚集。数十年前,附近的村民就发现了这一奇特现象,所以每年都有众多村民打捞野生鳗鱼苗。
海都记者发现,最近一段时间,屿上村附近的石桥站满了人,许多人都是来看捞鳗鱼苗。这些捞鳗鱼苗的多是老人,他们有特制的大捞网,还有特制的瓶子,挂在脖子上,潮水来临时,他们就在陂下的水潭边,来回搜寻,看看能否捞到鳗鱼苗。
村民告诉记者,鳗鱼苗捞出之后,有人统一收购,小一点的一条10多元,大点的20多元,因为鳗鱼苗很少,市场上鳗鱼苗的收购价格有时涨到40多元一条。而一条鳗鱼苗的重量仅0.1克左右,一公斤估摸约有1万条左右,能卖10多万,有人一晚上就赚了上千元,于是便有更多的人加入了捕捞队伍。
据悉,鳗鱼苗不能用人工繁殖来培育。养殖户在买回饲养后,鳗鱼苗才慢慢有色泽出现,变成黄色的幼鳗和银色的成鳗。
附近立着警示牌但捕捞仍屡禁不止
记者在村中采访时,发现那里除了捕捞鳗鱼苗的人以外,还有许多人在捕鱼,而捕捞的渔具五花八门,有些人甚至动用捕捞网、电网等。捞完鱼后,这些人就在陂边贩卖。当地人告诉记者,现在溪中很难再见到过去鱼群戏游的美景。
记者发现,附近竖立着“禁止捕鱼”等警示牌,上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规定: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字样。 市民质疑监管缺失
部门:案值不大,只能以劝阻为主
部分市民质疑
捕捞鳗鱼苗现象屡禁不止是否是监管缺失?
对此,记者采访了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相关人员,据介绍,鳗鱼苗因受季节和水域等限制,加上养殖技术很难突破,它的种群数量不多,想要捕捞,要办理特种苗种捕捞许可证,还必须是限量捕捞。非法捕捞鳗鱼苗将会受到处罚。如有人举报,都会进行查处。
当地管理人员同时透露,现在鳗鱼苗因为受到水流以及水质等因素影响,已越来越稀少,大部分人并没有收获,就算能捞到,也只有几条,案值很小。再加上捕捞者大部分都是老人,他们也只能以劝阻为主。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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