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共17.4亩,即涵港大道西侧地块三项目,用于规划星级酒店,具体来看:
为实施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听证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涵江区涵港大道西侧地块三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涵江区涵港大道西侧地块三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涵江区涵港大道西侧地块三项目,位于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
二、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集体土地0.7587公顷,其中:果园0.0169公顷、村庄0.3573公顷、其他草地0.3845公顷。 拟征收土地0.4014公顷,其中:果园0.0169公顷、其他草地0.3845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安仁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 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莆政综〔2017〕37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白塘镇安仁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7.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果园0.6、其他农用地0.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执行。房屋拆迁由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9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71人),其中发放安置补助费93人,采取社会保障安置0人。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白塘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白塘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5日 相关消息:兴涵水都片区项目位于涵江区西部新城,由涵港大道、福厦路、香林路、滨海大道及规划河道围合而成,规划用地面积约1900亩,是涵江区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涵江、加快城涵同城化进程而着力开发建设的新城区。片区内,已完成保利、融创、大唐、世贸、华永、北京天鸿等开发商已入驻完成楼盘开发,片区已成规模,配套设施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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