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厢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太湖工业园集中地050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5.9894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新栖枫路,西至规划防护绿地,南至太湖工业集中地049号地块用地红线,北至建业路。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项目用地涉及灵川镇榜头村和渔场的集体所有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太湖工业园集中地050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10月11日开始由灵川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灵川镇人民政府、榜头村和渔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灵川镇人民政府,灵川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公告期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6日。
特此公告。
附:勘测定界图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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