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乐乎
朋友相聚本是乐事
但是总有人欢乐过了头
把乐事变成了烦恼
……
2022年08月10日05时59分许,荔城交警接到酒驾举报,在黄石镇地王广场红绿灯有人酒驾,根据报案人线索,驾驶闽AJ7F62 小型轿车的熊某被执勤民警在冠豪酒店附近当场查获,随车人员卜某也同样喝了酒。经现场酒精呼气,熊某的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后经过血样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2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根据后续调查,荔城交警发现随车人员卜某才是该车车主,当天在于熊某饮酒聚餐后,熊某提出自己开车带卜某回酒店,卜某没有进行劝阻并允许其开车载自己一起去酒店。
目前,熊某、卜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看到这个结果
也许有小伙伴疑问
这个案例中
卜某虽然喝了酒
但是明明没有驾驶车辆
怎么也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呢?
......
因为他们涉嫌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1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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