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卫生院作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卫生院新址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4056平方米(21.084亩)。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卫生院作为秀屿区东庄镇卫生院新址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莆秀自然资〔2022〕111号)及有关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闽政地〔2018〕283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4056平方米,划拨给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卫生院作为秀屿区东庄镇卫生院新址项目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卫生院),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秀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涉及环保、安全、文物点、历史建筑等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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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石门澳二分区单元(350305-15)东庄镇卫生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地块位于秀屿区东庄镇。规划范围四至为:东至东庄街,西至规划栖云街,南为现状农田,北至现状秀港大道。
东庄镇卫生院新址总占地面积15793.13㎡,一期总建筑面积8000㎡,总投资约3910万元,二期总建筑面积12615㎡,预计投资约6307万元,是莆田市2021年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建设项目之一。新址按照二级综合医院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规划床位200个,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