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 体型本就大 超量载货之后 整车承受压力远高于正常大货车 既危及自身行车安全 也容易给路面上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威胁 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切实防范夏季道路交通事故 秀屿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现将近期查获的货车超载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以此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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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林某荣驾驶车牌号为AQ***0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礼泉西路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该车核载31000千克,经过磅称重,实载36210千克,司机涉嫌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200元,扣1分。
02
8月1日,王某伟驾驶车牌号为闽B5***9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岭美街杨林信号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该车核载31000千克,经过磅称重,实载75860千克,司机涉嫌实施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1500元,扣6分。
03
8月8日,叶某驾驶车牌号为闽B5***7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清塘大道与荔港大道交叉路口8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该车核载31000千克,经过磅称重,实载35810千克,司机涉嫌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200元,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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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余某根驾驶车牌号为闽B5***5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清塘大道与荔港大道交叉路口8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该车核载31000千克,经过磅称重,实载36750千克,司机涉嫌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200元,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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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李某海驾驶车牌号为闽BAP***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至清塘大道与荔港大道交叉路口8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该车核载31000千克,经过磅称重,实载38598千克,司机涉嫌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200元,扣1分。
来源:莆田秀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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