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酒驾被查一次按理说应该长记性了
可偏偏有人不仅没有汲取教训
还选择再次酒后驾驶
近日
荔城交警查获一起
“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06月11日21时31分许,荔城交警依法拦截一辆闽BZR369号牌小型汽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郑某山,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核查中,荔城交警发现该车辆驾驶人郑某山曾于2013年11月16日在荔城路与广化路交叉路口被查处过,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51mg/100ml,他这次是属于二次酒驾。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希望大家牢记“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为了自己和家人,切勿酒后驾驶。
明明已经被查获过了
就因为侥幸心理
他亲手将自己送入了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