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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下发通知!涵江整治撂荒地工作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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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08: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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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涵江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涵江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指示精神,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进的思路,将台账内撂荒地复耕任务分解到村、户,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全区现有1.06万亩的撂荒地块于今年10月底之前全部复耕到位。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分类指导。各乡镇要针对地块撂荒原因和土地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立地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丘陵地区的撂荒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林则林,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山区的山垅田,要加强指导,因地制宜抓好复耕利用;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作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问题;暂不耕种的冬闲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确保在今年10月底之前全区撂荒地全部复耕到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二)改善耕种条件。台账内的撂荒地,尚未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要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通过加强撂荒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加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池塘、水沟清淤、扩容、疏通,既发挥蓄水、排防功能,又确保农作物日常灌溉的迫切需要;要落实野猪危害防控机制,完善防护设施,及时发布野猪危害信息,果断有效对野猪危害进行处置,确保能种能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

(三)强化装备支撑。针对丘陵山区特点,大力推广中小型适用农机具,对适宜丘陵山区及特色农业生产的农机具购置给予不超过35%的中央补贴。加快“智慧农机”服务模式,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农机服务主体首次在台账内的撂荒耕地进行机耕作业面积100亩以上,经区农机和农技部门联合验收后,给予农机服务主体机耕作业补贴60元/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

(四)落实法律法规。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发包方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等原因造成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经发包方多次劝导,承包方继续弃耕抛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对退出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撂荒的耕地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五)促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区、乡镇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减少耕地撂荒。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未流转给农业经营主体的撂荒地,承包农户要委托他人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鼓励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将防止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提升社会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针对存量撂荒地,有针对性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和各乡镇要下派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特派员到田间地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乡镇)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更新台账(2022年1~3月)。各乡镇要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格对照撂荒地信息台账进行全面摸排,以村为单位,将台账内撂荒地逐块落图落实到具体地块,并拍摄原貌图片,明确各地块复耕的乡镇、村责任人、计划复耕主体和复耕期限,实行领导挂钩和挂图作战,逐个消除撂荒地块。地块确定后要和自然资源部门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分地块注明土地性质,土地性质属于耕地的,优先整治。对于台账外的撂荒地,各乡镇一并全面摸排并报送,将根据复耕情况,结合实际,予以奖补。各乡镇将台账内外最新落实到具体地块的撂荒地信息台账(详见附件2),于3月28日前分别上报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全面复耕(2022年3~10月)。各乡镇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鼓励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撂荒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抢抓农时复垦播种,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做到应种尽种。各乡镇要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每月动态更新撂荒地信息台账,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台账内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的60%,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全部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三)全面自查,落实补助(2022年11~12月)。各乡镇要严格对照台账和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涵农综〔2022〕36号)规定,开展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资金补助有关工作。11月底,各乡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在各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复核或聘请第三方对全区撂荒地复耕地块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作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要压实乡镇、村两级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乡镇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片领导包抓村,村主干包抓地块,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田。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全面复耕。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建立半月一督查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通报、年度实绩考核机制,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每月在区政府工作会议上汇报整治工作进度,年度考核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完成较好的乡镇由区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总评降一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区委巡察办、效能办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掌握撂荒地整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耕地、用好耕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耕地撂荒复耕典型案例,于年底前至少报道1篇典型材料,共同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涵江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涵江区撂荒地基本情况和统筹利用信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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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有的搞,福建搞个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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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08: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实行的是“有田不种,就要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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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08: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天看笏石镇那边也有通知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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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很长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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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09:1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壶山北 于 2022-4-10 09:12 编辑
ZZZZZZZ 发表于 2022-4-10 08:53
前两天看笏石镇那边也有通知下来了


全市都开始了,仙游,城厢也下发了。黄石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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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09:1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回政府种田?还是收回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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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09: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旺上旺 发表于 2022-4-10 09:11
收回政府种田?还是收回盖房?

收回了估计也还是种田吧,不然地比较零散,能盖多少房,要是位置偏一点,也没有人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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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10: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往后的日子更加困难,区委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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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1 07: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涵一带原来有一大片的耕地保护区,土地肥沃,耕种的话,基本上能够确保丰收。可是,那些肥沃的土地都征去开发房地产了;丘陵山区、犄角旮旯的地方,土地贫瘠,种地的话,入不敷出,并且人都往外跑了,谁负责耕种?还整治撂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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