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和教育局为我提供帮助,我会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回报家人和社会。”受到救助的被害人小Y向检察官真诚地表达了感谢。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性侵案件,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多种司法救助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充分保障。
刚上七年级的被害人小Y与犯罪嫌疑人小Z相识,之后多次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以小Z的行为涉嫌强奸罪于2021年12月向仙游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细心的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时,第一时间听取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了解到被害人系单亲家庭,其父母离异后均未能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被害人目前主要由其奶奶进行隔代抚养,经济来源为其爷爷的打工收入;被害人学习成绩优异,但因该起案件导致了一定的心理创伤而辍学。承办检察官针对上述情况为其量身定制救助方案,积极开展相关救助措施。
因本案导致被害人未能继续完成学业,考虑到被害人至今未满十四周岁,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且学习基础好,仙游检察院做好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思想工作,第一时间联系教育局,通过发函建议予以转学安置并提供相应保护措施,保障未成年人隐私权及名誉权。承办检察官主动到场与教育局进行沟通,并由教育局联系具体学校、班级及教师协调转学安置等事宜,让被害人得以在开学季按时投入学习生活。
本案严重挫伤了被害人的心理健康,针对该问题,在尊重本人意愿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联系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高级咨询师为被害人提供心理干预,为其疏导负面情绪、消除心理障碍、及时调整心态,迎接新的生活。
针对本案中发现的监护缺失、关爱缺乏等问题,向被害人监护人书面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教育、引导监护人担负起监护职责,给予监护人相应教育和警示,进一步推动监护职责有效落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家庭教育环境。
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帮助是一项长期工作,针对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原则,通过部门协调、家庭教育、社会力量等途径搭建立体化司法救助格局,不断延伸救助“长度”。
来源:莆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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