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多地发布通告!
元宵期间取消举办
聚集性民俗活动!
另外,仙游盖尾发布通知!
举报违规举办的将有奖…
盖尾镇关于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知
元宵临近,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工作要求,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巩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切实守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暂停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跳神、游灯、**会、灯会、祭祀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聚集活动。
三、节日期间,广大群众不参加亲友间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居家过元宵节。
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集、不扎堆,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四、全镇党员、干部职工、网格长、单元长、防疫专管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参加、不组织、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
任何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参加、举办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
五、疫情防控事关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居民要积极支持、配合。
对违反规定举办聚集性活动的,由镇村两级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法依规对组织者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元宵期间拟违规举办聚集性活动的个人或组织,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600元的奖励(经费从涉及村居包组干部工资中扣除)。
同一情形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热线:0594-7090051。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
各村(居)、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特此通告。
盖尾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0日
还有其他地区也发布相关内容!
快看有哪些?
鲤南镇关于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倡议书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镇仍有大量省外返乡人员在家过节且外来复工人员较多,为切实做好我镇元宵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倡议如下:
一、暂停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跳神、游灯、**会、灯会、察祀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聚集活动。
三、广大群众不参加亲友间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不聚集,居家过元宵节。
四、全镇党员、干部、防疫专管员、网格长、单元长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参加、举办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
五、疫情防控事关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居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扎堆聚集的,由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鲤南镇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尽量不到人员流动密集处场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各村(居)、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鲤南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1日
关于书峰乡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2022〕第3号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因人员聚集而增加疫情扩散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暂停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跳神、游灯、**会、灯会、祭祀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聚集活动。
三、广大群众不参加亲友间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居家过元宵节。
四、全乡党员、干部、防疫专管员、单元长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参加、举办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
五、疫情防控事关全乡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扎堆聚集的,由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各村、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特此通告。
书峰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0日
度尾镇关于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元宵临近,国内疫情仍多点散发,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因人员聚集而增加疫情风险,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全镇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民俗活动场所,宗教、民间信仰等活动场所暂停集体性宗教民俗活动,取消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游灯、祭祀、聚会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
二、节日期间,广大群众自觉做好防护措施,不参加亲友间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居家过元宵节。
三、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切实推进移风易俗,维护公共安全,共同防控疫情。
四、全镇党员、干部职工、网格长、单元长、防疫专管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相关宣传劝导工作。
疫情防控事关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居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各村(居)、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特此通告。
度尾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1日
关于钟山镇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元宵临近,国内疫情仍多点散发。为防范风险、减少聚集性活动,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暂停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跳神、游灯、**会、灯会、祭祀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聚集活动。
三、广大群众不参加亲友间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居家过元宵节。
四、全镇党员、干部职工、网格长、单元长、防疫专管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参加、举办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
五、疫情防控事关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村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扎堆聚集的,由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各村、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特此通告。
钟山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1日
龙华镇关于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因人员聚集而增加疫情扩散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取消2022年元宵节期间所有迎神赛会、游神、游灯、祭祀等涉及一切人口流动和聚集的民俗活动。
二、取消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集体宗教民俗等活动;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等活动。
三、全镇党员、干部、网格“四长”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
四、对私自组织或聚集参与宗亲集会祭祀等明令暂停的各类聚集性活动的人员,由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龙华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1日
西苑乡关于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乡仍有大量省外返乡人员在家过节且外来复工人员较多,为切实做好我乡元宵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暂停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跳神、游灯、**会、灯会、祭祀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聚集活动。
三、广大群众不参加亲友间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不聚集,居家过元宵节。
四、全乡党员、干部、防疫专管员、网格长、单元长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参加、举办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
五、疫情防控事关全乡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居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扎堆聚集的,由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元宵期间拟违规举办聚集性活动的个人或组织,举报热线:0594-7194020。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尽量不到人员流动密集处场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各村、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特此通告。
西苑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1日
赖店镇关于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坚决落实省、市、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元宵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村居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制度,做好消杀工作和卫生保洁工作,减少人员流动。
二、暂停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跳神、游灯、**会、灯会、祭祀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聚集活动。
四、广大群众不参加亲友间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居家过元宵节。
五、全镇党员、干部、村居防疫专管员、网格长、单元长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参加、举办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
六、严禁以下 6 种人参加各类“三聚”活动:
1.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并解除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后,目前无法判定其健康状态者;
2 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莆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在解除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后未满 14 天者;
3.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入(返)莆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未满 14 天和未提供相应次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来自奥密克戎变异株本土疫情的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的入(返)莆人员,3 天内 2 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者;
5.家庭共同居住成员 14 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相关人员密接接触史,未经专家评估确定者;
6.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脱离工作岗位14天闭环管理后未满14 天者。
七、疫情防控事关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居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扎堆聚集的,由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尽量不到人员流动密集处场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各村(居)、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特此通告。
赖店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1日
关于社硎乡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元宵临近,国内疫情仍多点散发。为防范风险、减少聚集性活动,确保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暂停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跳神、游灯、**会、灯会、祭祀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聚集活动。
三、广大群众不参加亲友间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居家过元宵节。
四、全乡党员、干部职工、网格长、单元长、防疫专管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参加、举办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
五、疫情防控事关全乡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村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扎堆聚集的,由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各村、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特此通告。
社硎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0日
郊尾镇关于元宵期间
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