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的通告 〔2022〕第8号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镇仍有大量返乡人员在家过节且外来复工人员较多,加上枫亭镇各村居素有大型元宵游灯的传统习俗,为切实做好我镇元宵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宵期间取消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通告如下:
一、暂停元宵期间迎神赛会、游神、跳神、游灯、**会、灯会、祭祀以及各种表演、演出等一切宗教民俗聚集性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原则上关闭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在宫**、祠堂等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行聚会、聚餐、聚集活动。
三、广大群众不参加亲友间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居家过元宵节。
四、全镇党员、干部、防疫专管员、单元长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带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禁止人员聚集等相关宣传劝导工作。任何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参加、举办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
五、疫情防控事关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居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扎堆聚集的,由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民俗活动,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各村(居)、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工作。
特此通告。
枫亭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0日
来源:枫亭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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