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关于做好举办、承办宴席
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1号)有关要求,现将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1.报备制度。原则上不得举办聚餐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若举办5桌或5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还须提前7日将宴会时间、参加人数、人员信息、来源地、持健康码情况等内容报备。自行举办的应向村委会报备,由村委会指导开展,并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在酒店、农家乐、饭馆等餐饮单位举办,由承办单位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2.规范餐桌餐椅摆放。合理设置餐位距离,桌与桌之间的间距在1米以上,大厅上座率不得超过最大接待量的70%。
3.落实餐饮单位防控措施。餐饮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要求,认真落实员工健康档案、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场所消毒消杀、防控卫生管理等措施。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制定防控方案和预案,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指导。
4.严格入场防疫。无论自行举办聚餐或者餐饮单位举办聚餐,入口处应由举办人安排专人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禁止红、黄码人员入内,发现此类人员及时上报)、戴口罩进入等措施。由专人维持秩序,必须通风良好,杜绝聚集现象,必要时设多个出入通道。不得邀请隔离期未满、中高风险地区返岛、境外返岛、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返乡人员赴宴。
5.举办者应登记所有聚餐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备;掌握聚餐人员后续健康状况,若有异常及时通报村委会并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举办者应提醒所有聚餐人员进入就餐场所不扎堆、保持适当距离,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服务,并采用不同颜色、材质等醒目方式进行区分,提倡分餐制。
7.下列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聚餐聚会。正在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的人员;无健康码或健康码为非绿色者;体温检测高于37.3℃等。
8.各村根据属地报备责任安排专人做好指导、服务,同时把报备信息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共享,及时排查处置未按要求报备的宴席主办方。
对拒不遵守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等疫情防控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湄洲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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