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
城厢交警一中队民警
开展例行检查时
查获莆田一司机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经进一步核查
该司机曾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罚过
这次,他连工作都丢了……
1月3日凌晨,市区荔园路与学园路交叉路口。城厢交警一中队民警在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营运车辆的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经酒精呼气测试,其酒精呼气测试值为5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原来当日凌晨1点多,该司机黄某与朋友在市区阔口小区吃完宵夜后,觉得喝酒不多,离家又近,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未曾想,还没驾车走多远就被交警查获了。
经进一步核查,黄某曾于2015年12月11日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罚。黄某的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黄某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一系列处罚。
这次,黄某连工作都丢了······
新年伊始
不少人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和亲朋好友举杯欢庆
但要提醒大家
公安交警部门
元旦不放假,天天查酒驾
1月1日晚,顾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车牌号:苏LC64**)在国道356线10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136mg/100ml,已抽血检查。
1月1日21时05分,李某饮酒后驾车,在秀屿区石城疏港公路埭头镇高林路段处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日20时44分,岩某饮酒后驾车,在秀屿区县道214笏平线5公里50米处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日23时25分,黄某饮酒后驾车,在秀屿区东峤镇许厝村村道路段处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日21时26分,郑某饮酒后驾车,在秀屿区县道271笏灵线3公里150米处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日00时30分,郑某饮酒后驾车,在荔城区九华大道荔园路口一百米处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日00时38分,李某饮酒后驾车,在荔城区九华大道荔园路口一百米处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公安交警提示
“酒后勿开车”是长久以来,家人、亲友和交警部门最简短的嘱托,也是您对家人、亲友和社会的负责!假期走亲访友,饮酒机会增多,牢记“酒后勿开车,醉驾要追刑”。在聚餐、应酬时提醒身边的人:握过酒杯的手,就不要再碰方向盘了,酒后记得找代驾。
来源: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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