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朋友是可以互相鼓励在生活的道路上前行,有的朋友只能算是狐朋狗友,而有一男子更过分,因缺钱花,连朋友的钱都偷,且盗窃数额高达人民币25万元。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庄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庄某某与被害人黄某某系多年朋友关系。2020年6月份,被害人黄某某在秀屿区平海镇开了一家汉堡店,被告人庄某某经常到店里玩,有时也在店里帮忙。2020年7月份至2021年4月份,被告人庄某某在店内多次窃取一楼收银机内、收银台上被害人黄某某的LV手提包内、二楼被害人黄某某居住的房间内的现金。2021年4月4日,被告人庄加新窃取现金一事被被害人黄某某发现,后经双方核对,被告人庄某某窃取的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5万元。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并具有入户盗窃情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遂依法将该案起诉至秀屿区人民法院。 来源:莆田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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