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关于举报荔城籍人员偷越国(边)境及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偷私渡及跨境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打击偷越国(边)境、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经研究决定,对举报荔城籍人员偷越国(边)境及跨境违法犯罪活动视情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594-2262110; (二)举报邮箱:2635981669@qq.com (三)举报信箱: 收件: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反诈中心 邮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265号 邮编:351106
二、奖励范围 (一)凡举报荔城籍人员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抓获一名奖励第一举报人5千元人民币。 (二)凡举报荔城籍人员跨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抓获一名奖励第一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 (三)凡举报荔城籍人员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抓获一名组织、运送者奖励第一举报人2万元人民币。 (四)凡举报查获组织荔城籍人员偷越国(边)境团伙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视情节奖励第一举报人2万至5万元人民币。 (五)凡举报滞留缅北地区荔城籍人员并将人员劝返回当地,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举报滞留缅北地区荔城籍人员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5千元人民币;每劝返一名荔城籍人员,奖励第一举报人2万元人民币。
三、相关规定 (一)警方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举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据可查;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虚构事实恶意举报、诽谤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本奖励办法由莆田市荔城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莆田市荔城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5日 来源:平安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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