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谢谢你,如今法院结案了,我们也不再是‘老赖’了。”10月25日,林某、傅某等四对夫妇集体来到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向经办检察官道谢。
“经仙游检察院、县卫生健康局、县法院通力协作,多起未执结‘超生罚款’案件陆续化解。近期,仙游办理了国家‘三孩政策’施行后莆田市首例涉社会抚养费案件,有效消除了‘超生罚款’给‘超生户’造成的困扰,为推动‘三孩政策’提供有利的司法保障。”该案经办检察官吕全锦表示,此外,另有上千件同类案件,县法院也将陆续作出结案处理。
“国家都出政策鼓励大家生育三孩并取消社会抚养费(即“超生罚款”)了,那我们之前因超生被罚款但还没执行完的案件,你们能不能帮忙解决?”上月,林某、傅某等四对夫妇集体向仙游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监督其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吕全锦、助理陈青第一时间前往县法院查阅案件卷宗,了解到这四对夫妇曾因生育三孩被县卫生健康局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并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后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吕全锦还发现,“三孩政策”正式出台后,已经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尚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还有上千件,直接影响着被执行家庭的正常生活,需要尽快妥善处理。
那么,实施“三孩政策”后,之前没执行到位的三胎“超生罚款”,还要继续执行吗?
吕全锦表示,根据2021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8月20日公布并施行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不应再继续执行。这四起案件均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解答,即“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进行妥善处理。虽然此类案件处在法院执行阶段,但按照上述相关行政法规及执行程序规定,应建议由县卫健局向县法院发函申请停止执行并解除相关强制措施。
今年9月,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向仙游县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及执行程序规定,申请仙游县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尚未执行完毕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被执行人采取的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稳妥有序实现“案结事了”。
收到检察建议后,仙游县卫生健康局采纳了仙游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并向县法院发函,申请对尚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件全部结案处理。县法院收到函后,已启动程序对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件陆续作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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