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罚对象:莆田市涵江鑫钜能鞋业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案。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措施:罚款人民币220800元。
2、处罚对象:中腾(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措施:罚款人民币121100元。
3、处罚对象:莆田市涵江区永辉塑胶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规定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措施:罚款人民币28300元。
4、处罚对象:莆田市涵江区吉融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措施:罚款人民币25600元。
5、处罚对象:莆田市安泰涂料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措施:罚款人民币216000元。
6、处罚对象:莆田市鸿翔鞋材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措施:罚款人民币42500元。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