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二次变更灵川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灵川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区政府[2021]27号会议纪要,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川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2020-350302-84-01-094605)
二、建设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632.4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88.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44.2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大楼、配电房、水泵房,配套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地下人防、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配置部分医疗设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6002.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52.05万元,(医疗器械费用10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6.15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用234.41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20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评估主体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风险防控举措,加强施工管理,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七、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八、节能要求:请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十、原批复文件(莆城发改〔2021〕74号、莆城发改〔2021〕13号)同时作废。
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