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1年9月6日下午15时许,随着庄严的法锤徐徐落下,涵江法院“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首次启用,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一案。
2021年9月4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来到被害人黄某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的租住处,趁无人之际溜门入户,实施盗窃。哪曾想,在翻找财物时被黄某及其亲属当场抓获。
由于本案事实简单清晰,涵江法院、涵江检察院与涵江公安分局协商决定启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程序,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刘某诉讼权利的基础上,简化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在刘某到案后48小时内完成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实现“一站式”快速办理。
本案从法院立案受理到作出判决仅用时不到3小时,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又极大缩短了审前羁押时间,保障当事人免遭办案周期冗长的讼累,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又一次深入实践。
据主审法官邱法官介绍,“这是涵江法院首次正式启用‘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该法庭的正式启用为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审判提供了专门场所,标志着这一机制正朝着更加成熟的方向逐步推进。”
来源:大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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