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莆田这6个村要征地了 赶紧看有涉及你家吗? 1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秀屿区2020年度第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 秀屿区人民政府:
秀屿区2020年度第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闽政地〔2021〕489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秀屿区境内农用地5.9648公顷(其中耕地5.38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秀屿区埭头镇东林村旱地0.112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4公顷,埭头镇政府旱地0.191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4公顷,笏石镇大丘村水田3.9193公顷、旱地0.1901公顷、园地0.0234公顷、其他农用地0.464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036公顷,来塘村水田0.004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48公顷,刘厝村水田0.6506公顷、旱地0.11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76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36公顷,杨林村水田0.207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05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4873公顷;使用笏石镇政府国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957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6.5963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你区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 2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荔城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通知 荔城区人民政府:
荔城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已经省政府批准(闽政地〔2021〕329号),现通知如下:
一、荔城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征收荔城区黄石镇沙坂村水田0.51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5426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你区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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