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毓英中学2021年秋季七年级房产报名材料审核的通知
据《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毓英中学定于8月2日-3日对房产申请对象进行材料审核。
一、具体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二、房产申请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现场审核:
1.房产证明、户口本。
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
A.房产证;
B.购房合同、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交款**等有效材料。
(同一套商品房入学名额:其房主直系子女限定2名,其房主直系孙子孙女限定1名。)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提供首页、户主、父母或监护人及本人复印件),请于来校前复印好。
2.需提供报名表(粘贴照片)
2021年秀屿区城区购房户子女报名材料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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