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阳夜市运营项目招标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博物馆
△莆田市博物馆
2.2项目规模
2.2.1莆阳夜市与绶溪公园相连,是市民游园的天然起点,也是打卡首选点。
2.2.2莆阳夜市位于市博物馆一层外环廊及大平台下建筑物,占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是一个集研学、文创、夜间经济等文旅融合新业态空间,建有10坎店面、网红打卡点及综合性小型演艺舞台等。
2.2.3莆阳夜市已优化改造到位,舞台设备及广告钢架网、氛围配置、灯光设备等已配置到位,店面二次装修由商家自行负责。
2.4委托运营期限:8年;
2.5委托运营承包费:委托运营承包费最低限价为220000元/年。
3、运营要求
3.1委托运营功能意向:立足于创新创业与时尚消费。
3.2委托运营范围:咖啡冷饮、特色餐厅、手作工坊、花艺茶艺、摄影摄像、网红孵化、运动健身、舞台演艺、主题文化等项目。
3.3运营具体内容
3.3.1舞台可根据需要,组织民谣弹唱、歌舞才艺、电子竞技、体育赛事直播等活动。
3.3.2文艺小店
3.3.3小酒馆
3.3.4烘培甜点
3.3.5奶茶咖啡饮品类
3.3.6西式小餐饮
3.3.7 手工小件网红摄影相关文创类
3.3.8特色餐厅不得涉及大油污,须保障油污过滤后不影响环境卫生。
3.3.9如需增加新型或其他的业态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经营。
3.3.10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货物等。
3.4承包方自主招商运营,自负盈亏。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经工商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自2021年7月 28 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信息。
5.2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 28日至2021年8月3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不含节假日),到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华东城市广场5#楼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且逾期不予办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0000元。
7.2保证金均以对公转帐、电汇或现金入帐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3投标人必须于2021年8月20 日09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天内退还。
7.4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8月 20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
电 话:13799696278 ;
联系人: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950782255;
联系人: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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