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号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快推进18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均须接种,在7月底前完成第一针剂接种,8月底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以免给生活、工作、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
二、迅速启动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根据国家、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和要求,从7月起,莆田市初高中学生(12-17周岁),将按照从高年级到低年级的顺序进行接种。第一步,7月份对15-17岁人群进行第一剂接种;第二步,8月份对12-14岁人群进行第一剂接种,确保8月底前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同时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第三步,在9月份完成12-14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并在月底前完成12周岁以上全面查漏补种。
我市学生(含2021年高中毕业班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县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其他适龄人群,由属地乡镇管理区指挥部负责组织)。要加大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学校教职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力度,确保在毕业生外出求学和学校开学之前,在常住地完成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
三、尽快实现接种清零
7月底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应实现接种清零。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学生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继续做好健康防护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六大措施,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健康。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6日 来源: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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