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涵江区涵中片区改造林墩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涵江区涵中片区改造林墩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结合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阜阳市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涵江区涵中片区改造林墩安置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涵江区涵东街道涵中社区,规划用地面积约22933.3m²。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征收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62526m²,拟建5幢587套安置房,总建筑面积89843.72m²,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8799.9m²,不计容建筑面积21043.82m²。配套建设围墙、大门、室外电气工程、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工程。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610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01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475.71万元,基本预备费1824.29万元,房屋征迁补偿费2271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及财政拨款。 六、建设期限:工期30个月,预计2021年7月开工。 七、工程节能审查: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程建设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你公司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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