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拍-2020-27号绶溪地块位于城东繁华与城北绶溪公园交接处,学园路职教中心旁,安福西庚旁,出则繁华,入则宁静。 地块周边配套资源齐全,规划有绶溪九年学校、拱辰九年学校、拱辰中心小学绶溪分校、骄子小学、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荔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西庚分园、莆田四中、城东商场等教育商业配套,十分方便。附近城东区域3年半无新盘入市,物以稀为贵,地块升值潜力巨大。
特殊要求: 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两所15班幼儿园(用地面积均≥6300m2,计容建筑面积均≥5004m2,分别设置于D-04及E-02地块内)、社区服务站(其中D-1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00m2,E-0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m2)、居家养老服务站(其中D-1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m2,E-0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54m2)、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D-12地块、E-0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均不少于150m2)、体育设施(其中D-12地块健身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m2,多功能广场及健身路径用地面积不少于900m2,E-02地块健身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m2,多功能广场及健身路径用地面积不少于1200m2)、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其中D-12地块、E-0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均不少于600m2)、邻里商业(其中D-1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950m2,E-0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再生资源回收点(D-12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按有关规定配置。E-01、E-02及E-03、D-04及D-12地块应在各自地块内分别配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米)、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E-01、E-02及E-03、D-04及D-12地块均应设置,可与物业或店铺合设,或设置自提柜)、其它要求(居家养老服务站计容建筑面积满足以上配建要求,同时满足总地块每百户不少于20m2,不足百户按百户计。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2、该宗地无偿配建的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体育设施、党建+邻里中心、邻里商业、再生资源回收点不动产产权归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单位,配建的幼儿园不动产产权归荔城区政府指定学校。 3、该宗地配建的幼儿园、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体育设施、党建+邻里中心、邻里商业、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该宗地内规划的城市道路今后应腾退给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由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4、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7000元/平方米。 该宗地采取土地整体出让及部分安置型商品房回购模式建设,其中:回购住宅、商业及办公等计容建筑面积558295平方米(不含一层架空层),回购单价:住宅、商业及办公等7700元/平方米(其中楼面限价3300元/平方米计入)、地下室3000元/平方米,安置型商品房回购总价约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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