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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奇闻!莆田这一小区的业主停车得向别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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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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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08: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 于 2020-9-24 08:35 编辑

最近一段时间,家住城厢区月塘社区居委会文献小区八十亩的许多老居民十分郁闷,住了三十年的小区在没有征求他们意见允许的情况下,突然间被人设置停车场并收取停车费,而作为这个小区的主人,竟在自己的地盘被人收费,没有半点自主权,这让他们想不通。

于是,业主林美琼代表大家向记者联系,希望记者能够对此事进行一番调查,以解除困扰他们许久的心头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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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设置停车场收费

9月21日上午11时许,记者依约来到位于城厢区莆阳大道中段西侧的文献小区,在该小区东入口,一道电动栏杆横在了入口处。在入口处北面的一排标有“月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偏房里,10多位自发组织的小区老业主代表静待记者的到来。

林美琼告诉记者,1989年,建筑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八十亩”小区业主使用,共有31幢,773套房子,1991年左右,小区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设置了“文献小区居委会”,期间也曾更名为“公园居委会”,后因改革将文献小区居委会合并划归月塘社区居委会管理,至今没有成立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由所在居委会代管。今年6月份前后,有关方面在未经八十亩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及告示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在小区内施工设置停车位。8月初开始向小区业主收费,每部车每月120元,每户业主限制一部车。

微信图片_20200924083237.jpg

小区老业主林荣告诉记者,目前小区原住户除了老业主居住外,另约有三分之二原住户将房子出租出去,居住在此的老业主平时经常有儿女前来探望。初期居委会聘请的小区停车场管理者不让临时探望的儿女车辆进小区,后经业主们争取,答应须先报告批准后方让出入,并进行登记备案。林荣表示,其实停车场管理是有必要的,也有好处,但要与业主协调,并进行管理。但是,停车场管理者擅自将部分停车位对外开放并收取停车费,这不合情理,车多了,难免给小区居民的安全造成隐患,减少了安全感。其他业主也纷纷表示,据他们了解,居委会不按"物权法"条款中小区车位先满足业主所需,擅自对外向小区周边不属于文献小区的居民或不能享受小区共有产权的住户开放车位收费,这一点他们不能接受。

采访中,当了多年文献小区老体协会会长的李玉峰老人告诉记者,6月28日左右,他所在老体协会办公地点的大门钥匙被人破坏,然后锁子被换掉,直至最后协会会长办公桌被要求清掉,成了小区停车场管理者的办公桌和办公地点。而更早前的2月份,他们老人平时活动的地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卷帘门遥控钥匙被拿走,至今业主们要在中心活动,必须得向他们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开门活动。6月29日,居委会有关人员曾邀请小区业主6个理事会成员和16人业主代表开会协调,当时因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门没有开,双方现场闹矛盾,不欢而散。之后,关于小区停车场的事宜,再没有进行协调过。

采访中,小区业主代表林美琼和蚁瑞漠等告诉记者,停车场管理者未经八十亩小区全体业主的同意及告示征求意见,擅自在小区内设置停车场,并向业主们收取停车费,且部分停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停车费标准未经业主同意,也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收取,收取费用如何开销也未经公示,收费后停车也没有很好管理,有时连消防通道也停车了,这有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停车场管理者停止有关侵权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规进行管理,以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小区所有业主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建议权,希望小区车场管理者给他们一个合理的交代。也希望有关部门介入理顺目前的不和谐现状。

车位管理者:停车位管理和费用收支将向外公示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内的月塘社区文献小区综合管理服务站,只见墙上挂着文献小区老体协理事成员的公示墙和小区文娱活动的一些照片掠影,可以看出这里原来也是业主所指的原老体协会办公地点,现在作为小区停车位管理办公所在。除此之外,记者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停车收费文件公示或有关物业公司的牌子。记者说明来意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者首先看了记者的采访证,之后,小区停车位管理临时负责人陈尽忠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微信图片_20200924083239.jpg

陈尽忠告诉记者,他是小区老住户,今年9月1日刚刚受聘来这上班的,目前共有5个人在这管理。现在整个小区设置停车位220个左右,实际可用300个车位左右,因为停车位远远不够,目前停车位管理暂时实行允许一户1部车停靠,共登记410多部车。停车位管理自8月1日起收取,每月每个车位收取管理费120元,实际已交钱300多部。平时小区临时来的亲属来访车辆,经允许可让其进入,没有收费。

当记者询问业主质疑的停车场是否对外营业时,陈尽忠表示很少,几乎没有,其中有自来水厂和社保等周边单位部分车辆在此停靠,另有与小区相邻的石室路和荔城大道临街店面部分业主车辆在此停靠,除社保没有收费外,其他自8月1日起按每月120元一部标准收费。

记者询问目前停车位收费是否有标准或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陈尽忠表示他并不知情,目前他没有看到相关文件。至于设立停车位的现实意义,在他个人看来,设立停车位管理有利于小区环境卫生改善,安全有序,使原来小区停车混乱无序情况得到很大改善。至于居民认为的收费标准和收取费用出处的疑虑,陈尽忠表示,至目前已收取的停车位管理费用已全部上交居委会,居委会已交待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收入和支出情况全部公示,至于该补办的相关手续和公示要求,将逐步向所有业主公开透明,若有剩余费用均将用于小区维护,共同将小区环境和秩序搞好。

律师: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改正

针对业主表示未经他们同意在小区内设置停车场和收费问题,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林秋萍律师表示,物业将小区的某些空地设置为车位,而该改变又没有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为该空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通过出售或出租或赠与的方式将该车位所有权转让给某个业主。如物业的行为涉及侵占绿地或公共通道,则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改正。另外,《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采访最后,林美琼代表业主们表示,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正在全力审批中,但已拖了很长一段时间,希望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早日协助批准成立。那么,有关小区物业和车位管理等问题,则可以通过业委员与相关部门合理协调,共同建立一个和谐、安全、祥和、文明的小区。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的事无小事。在依法治国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依法依规是为民解忧的第一选题,任何有违法律法规的做法和理由都将显得苍白无力,群众依法获得的任何权益都应得到维护和尊重。

有关该小区停车位

引发的相关后续事宜

记者将进一步追踪

来源:莆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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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15: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够奇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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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10: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委会当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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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08: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小区的问题,很多都有很多这个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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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10: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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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10: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120元有人管理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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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11: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破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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