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莆田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莆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审批莆田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莆轨道〔2019〕10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莆田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及配套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停车场及旅客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及暖通、配电工程、绿化工程和道路等基础设施。
三、具体建设方案请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论证确定。 四、建设地点按自然资源部门规划确定的位置和范围。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37163.22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司筹集。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建设条件,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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