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夏日 于 2020-8-12 15:23 编辑
公告显示,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一定日期前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转回或与经办行协商处理。
工商银行方面也明确,此次批量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以下贷款除外:(一)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二)固定利率贷款。(三)公积金个人贷款。 (四)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五)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六)当前逾期贷款。
7月20日,交通银行已发布公告,将于2020年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按照规则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早前答记者问时表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则主要有三: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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