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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事] 荔城第一实验小学2020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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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4 11: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無盡的蒼穹 于 2020-7-14 11:06 编辑

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学校剩余学位实行相对就近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安排”)安排原则。

3.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招生宣传。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3年9月1日(含)后至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超龄的须提供缓学证明材料。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一年级14班,共计700人。


四、招生区域


1.招收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该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须提供2018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需实际交房入住),房产证明在2019年1月1日(含)后办理的,适龄儿童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新福厦路,从下店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街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帝源首座),

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北——以下店路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胜利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宏利花园、帝源首座、红星美凯龙、三信秀水华庭、荣华新苑、华港东城一号祥荣荔树湾、LNG中海国际荔能华景城、南郊濠浦安置房(原濠浦村民拆迁安置在南郊村的)、立丰左岸蓝湾欧氏臻城、馨宜皇庭骏景、荔园小区、兴业华庭、天通泰、万宇浅水湾陶源、东方银座、溢华园等。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我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和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我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须提供2018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在2019年1月1日(含)后办理的,适龄儿童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2.具体条件:

       (1) 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 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的房产证明,G不动产权证,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统筹安排。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

       3.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含户籍地址页、父或母户籍信息页、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页)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

       南郊以及濠浦安置房在南郊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证明及门牌证。



六、就近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及办法




(1)对象及条件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20年1月1日(含)以后迁入学校片区内居委会的适龄儿童,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的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在2019年1月1日(含)后办理的适龄少年儿童。

       ②有户籍,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户籍在学校片区,但未持有房产证明或未实际交房入住的适龄少年儿童。

       ③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暂住的,且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学校片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在学校片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下同);或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实际经商,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学校片区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交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一个店面只能有同一个经营者或法人,经营场所牌匾的名称,须符合工商部门的相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下同)。

       ④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学校片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在学校片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下同);或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实际经商,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学校片区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交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一个店面只能有同一个经营者或法人,经营场所牌匾的名称,须符合工商部门的相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下同)。

      (2)统筹安排顺序:按以上①、②、③、④对象依次统筹安排;当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以户籍迁入、居住证、社保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3)统筹安排办法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报成功后,提供以上相关材料按时送学校审核认定汇总,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就近统筹安排就读。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一实验小学,其次是南郊小学及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4)统筹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含户籍地址页、父或母户籍信息页、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页)和房产证明原件(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房产证及土地证、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交款正式发 票、拆迁合同及居委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随迁子女:居住证明(居住证、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或土地证)、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

       ④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学校片区居住的居住证、社保、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和清单;营业执照及租房合同(含房主房产证或土地证);使用居住证的需提供居住证、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

       备注:凡提供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派出所。

七、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就近统筹安排条件,可参加暂住地片区就近统筹就读。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7月20日-8月5日,入学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报名。

8月6日-7日及12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家长到学校所指定的服务窗口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材料认证,并及时登录惠民宝查看审核进度情况。

8月16日-17日,对就近统筹的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8月18日,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8月28日-8月29日,组织入学注册。

8月30日,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2.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进入APP,点击“城市服务”栏目,选择相应学段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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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二: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20年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报名”。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94-2294239

学 校 招 生 咨询电话:0594-23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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