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县发改局发布
关于制定仙游金石小学、
仙游县私立第一小学
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以及关于
仙游县华文学校学费、住宿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具体如下
↓↓↓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仙游县华文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仙游县华文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19〕267号)、《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价服﹝2019﹞39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仙游华文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继续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仙游县华文学校可以对接受小学、初中学历教育的学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小学学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初中学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下浮不限。
2、住宿费:小学1-3年级为每生每学期1120元、小学4-6年级为每生每学期660元、初中7-9年级为每生每学期480元。
3、代办费: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代办费为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等。学校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费收支必须单独设立帐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二、有关事项
1、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代办费、住宿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2、学校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以及代办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除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价服﹝2019﹞39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标准自2020年秋季起执行。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8日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仙游金石小学、仙游县私立第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仙游金石小学、仙游县私立第一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19〕267号)、《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价服﹝2019﹞39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仙游金石小学、仙游县私立第一小学生均办学成本,综合考虑社会各界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比照周边同等学历民办学校学费收费水平,经研究,现将制定仙游金石小学、仙游县私立第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仙游金石小学、仙游县私立第一小学可以对接受小学学历教育的学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金石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私立第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2、代办费: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代办费为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等。学校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费收支必须单独设立帐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二、有关事项
1、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代办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2、学校收费(包括学费以及代办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除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价服﹝2019﹞39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标准自2020年秋季起执行。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8日
来源: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仙游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