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关于16岁的陈林(化名)的一项特殊申请审批通过了,本月底他就可以领到第一笔900元的生活补助款,每月领取一次,直到18周岁。
这是莆田市首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获批。
去年,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团市委等13部门积极落实由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今年3月中旬,承接该项目的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的社工们通过前期排查,为符合条件的13户17名贫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陈林父母在他两岁的时候离婚了,目前孩子的父亲在服刑,母亲患有精神病正在住院中,孩子的情况属于政策中的父母一方服刑、一方重病的情况,经有关部门认定,陈林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社工张萍霞既高兴又感慨地说,政策虽好,但在具体实施阶段,也遇到了不少实际困难。
“由于陈林的外公对政策不清楚,前期不配合提供孩子父母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时隔多年,孩子父亲的判决书也找不到了,导致申请受阻。”回顾3月底帮助小陈申请补助以来遇到的难题,张萍霞说,孩子亲属文化程度低,沟通能力有限,住地偏远,迟迟无法将相关申请材料收集齐全。接到求助电话后,社工们决定入户陪同服务对象家庭办理申报手续。
社工们多次和孩子外公沟通,排解老人顾虑后取得前期资料。随后,在没有前例参考的情况下,社工带着文件前往公安局、法院咨询协商,向服刑人员所属监狱、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检察院、县区团委请求支援。
在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多个单位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集中办理了证明材料,社工还顺利向陈林户籍所在的村、镇、区民政部门一级级提交了材料,并在一周后通过审批。
“过程实属不易,非常感谢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对阳光社工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支持,我们社工也会坚持为我们的服务对象争取利益最大化。”张萍霞说。
10日,社工又走访了两户仙游的服务对象,基于首例的成功经验,他们为更多服刑人员子女申请扶持政策的工作也变得更加顺畅。“现在,只要提供服刑人员的判决书,带着申请表入户登记,最快只要一周就能完成申请审批。”张萍霞说。(记者 林爱玲 通讯员 帅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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