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新通知! 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 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明确,此次督导主要围绕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重点考察各地近三年来推进总体目标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建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情况,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情况等内容。
通知指出,督导分地方自查和国家督导两个阶段。2020年3月—7月,各地对照督导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覆盖所有县(市、区);9月—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督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
通知强调,督导结束后,督导结果将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省、市、县进行问责,并在中央主要媒体公布。
除了前面提到的老师工资问题
此前 国家还给了这些福利
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
作为中国教育事业基础而关键的一环,乡村教师的保障也同样值得关注。
在乡村教师的待遇保障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
“免费师范生”变“公费师范生”
2018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并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则进一步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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