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订餐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防控措施的提醒告诫书
各网络订餐平台及配送点: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减少外出不聚餐,外卖成为部分市民解决日常饮食的主要方式,随着返工、返岗的到来,网络订餐的需求越来越大,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主体责任。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审查、检查;加强配送点和送餐骑手的管理和抽查,发现不合规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发现有严重行为的,停止送餐骑手接单、配送点运营。加强对送餐人员管理,要排查确认返岗员工节假日期间出行情况以及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区人员,发现相关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接受社区管理。
二、严格人员管理。加强对送餐人员体温检测,每日对送餐人员上岗配送前进行体温测试和检查,严禁有发热、咳嗽、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要求自检和现场检测相结合,送餐人员应每天在家自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到岗,到岗后再次接受平台站点管理人员的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才能开展送餐业务,发现有发热情况及时做好登记和报告等措施;送餐人员佩戴口罩,按要求定期更换;送餐人员定期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
三、严格送餐管理。每天对配送箱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倡导“无接触配送”,送餐人员可与消费者协商约定,将食品放在指定位置,避免面对面接触,减少疫病传播;有保鲜、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应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推行“非接触式送餐、取餐”,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
四、严格商户管理。严禁未取得有效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经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的抽查和监测,发现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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