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公安分局连续查处二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案件
一、2020年2月9日,山亭边防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2020年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晚18时许,柯某胜召集其大哥柯某霖、二哥柯某忠、三哥柯某强共四个家庭总计二十六人,在北岸开发区山亭镇莆禧村东门柯氏祖宅举行元宵祭拜仪式,期间多人未戴口罩。后柯某胜的儿子柯某又将祭拜仪式的现场照片发布在其微信朋友圈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柯某胜、柯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2020年2月9日,经北岸公安分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柯某胜、柯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件当事人柯某将举行元宵朝拜的图片发至朋友圈的证据。(山亭边防所提供)
二、2020年2月9日上午,徐某富作为山亭镇港里村的本年福首明知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莆田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了《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四号通知》中“三个严禁”的决定,且在辖区内发现二例确诊“新冠肺炎”病例,仍拒不执行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召集本村村民徐某展、徐某太等十余人,参与元宵节期间继炉仪式将近一个小时,队伍游行持续十分钟左右;游行过程被匿名村民拍摄并上传到网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徐某富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对徐某富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案件当事人徐某富举行元宵继炉仪式的证据。(山亭边防所提供)
(来源:山亭边防派出所 山亭镇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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